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987

内建协〔2024〕229号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满洲里市建筑业协会、本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内建协〔2022〕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指导意见,我会决定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条件

(一)已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二)拟编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原则上主编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四)经费已落实。

二、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范围

原则上应是建设行业的工程技术或管理标准。

三、推荐程序

主编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 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后,报各盟市建筑业协会(未成立协会地区由盟市建设主管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函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申报要求

(一)登 录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建 筑 业 协 会 官 网 (www.nmgjzyxh.com),选择“争先创优”栏中的“企业创优”栏目,进入活动页面,完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点击企业创优—选择“2024年第六批团体标准活动”查看评选活动,根据流程进行申报;

(二)网上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5日;

(三)请将(附件1)中内容填写完成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名远 吴少博

电  话:0471-691519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4号10层

邮  箱:nmjxhyfw@163.com

网  址:www.nmgjzyxh.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