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协〔2023〕135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草原工匠和优秀产业工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激励广大建筑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提高技能水平,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弘扬和传承建筑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实干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机械租赁与劳务管理分会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草原工匠和优秀产业工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草原工匠和优秀产业工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