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757

内建协〔2021〕184 号

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3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方案》(内建市函[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推广,我会决定组织开展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评选“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的申报范围为在自治区境内注册,接受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建筑业从业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咨询单位)及建筑类院校。

(二)申报单位须在内蒙古地区开展经营活动两年以上,原则上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暂不是会员的单位可以办理入会手续后参加;

(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活动的单位或能为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附件4)。

三、所需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单位基本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四、申报资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材料;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资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五、其他

(一)各盟市建筑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盟市会员单位做好“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对获得“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其创优评选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每年表彰一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海燕    13848813296

杨宇博    15947136393

邮 编:010020

邮 箱:nmgbimfzlm@163.com

网 站:www.nmjx.org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评选实施办法.docx

2.BIM应用推广示范单位申报表.docx

3.承诺书.docx

4.申报流程.docx



2021年10月31日